中心首页  中心简介  中心队伍  实验教学  学生活动  教学成效  管理运行  教学条件  特色优势 
今天是:
本地搜索:
 
 
当前位置: 中心首页>>教学条件>>环境安全>>正文
环境安全
 

环境与安全
2018-09-29 09:07  

 

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,为了保障实验室的安全,学校制订了《天津农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》、《天津农学院实验室规则》、《天津农学院实验室三废处理制度》、《天津农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》等规章制度,并成立了天津农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,组长由校长亲自担任,副组长由分管教学科研和安全的副校长兼任,成员由保卫处、教务处、后勤管理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参加,定期对学校实验室安全进行检查。

中心安全设施齐全,设置灭火器材、应急灯、安全标识、紧急疏散标识、高档的洗眼器和喷淋装置,配备了急救药箱。成立了实验中心安全领导小组,并制定了中毒、火灾、毒气泄漏等一系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定期组织学生和实验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和模拟突发事故演练,并要求每一位学生必须在“天津农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”(http://211.68.251.103/)完成培训、考核,并签订《实验室安全环保责任书》方可进入实验室。

中心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,做到“四防”、“四关”。即防火、防盗、防水、防爆,离开实验室前关好门、窗、水、电、每一个功能实验室设安全员,责任到人,负责日常安全检查。对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害的化学试剂设有危险品专用柜,实行双人双锁保管,领用人必须持中心主任签字的领用单到药品管理员处签字备案,然后管理员双人在场下按批准量发放;对于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、使用按学校《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》的规定执行;高压容器的使用人员持证上岗、定期培训。

制订了实验废弃物的回收制度,通过开设微型化学实验,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实验等,提高学生的安全环保意识;在实验设计上全面考虑,充分保证实验效果的前提下,尽量采用无毒、无害的试剂。“三废”经处理达标后排放,自己不能处理的,由学校统一收集,交给有处理资质的公司集中处理。

实验室内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,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实验室的卫生,并由指导实验的教师组织课后清扫。实验完毕后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要摆放整齐,实验台面、门窗干净,地面整洁。中心自成立以来未发生过任何安全事故,中心每学年对教师及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灭火培训,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,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。 

关闭窗口

天津农学院版权所有 © 2004--2019 津ICP备14005838号 津教备0110号